人民日报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人民财经网

首页 > 产业 > 正文

国家林草局:森林食物成为我国第三大农产品

  2023-11-07 17:55:53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月7日电 (欧阳易佳)据国家林草局发展改革司统计显示,森林食物成为继粮食、蔬菜之后的我国第三大农产品。全国森林食物年产量超过2亿吨,人均森林食物产量约130公斤,居世界前列。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森林食物生产,特别党的十八大以来,采取了多项措施,支持各地通过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经济林生产基地,提高森林食物生产能力。国家林草局公布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经济林面积约为7亿亩,经济林产量2亿吨左右、产值约为2.2万亿元,种植规模居世界首位;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达到6亿亩,产值突破1万亿元。森林食物产业已经成为林草主导产业。

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人均经济林产品年产量128公斤,有力地支撑了社会消费结构升级。目前,全国经济林挂果面积约占总面积的2/3,经济林种植从业人口9000多万人,约占农村人口的18%。726个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经济林种植,占贫困县总数的88%,种植面积3亿多亩、产量6000多万吨、产值5000多亿元,分别占全国的48%、29%、33%,从事经济林种植的人口超过4000万人。

该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国将从5个方面进一步推进经济林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优化发展布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将经济林列为传统产业重点项目,要求研究市场规律,注重多元发展,着力发展资源产业化程度高、市场需求潜力大的经济林品种。国家林草局印发《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将经济林列为林草产业首位,要求推进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建设,推进树种结构调整、品种改良和基地建设,做优做强特色果品、木本粮油、木本调料、林源饲料等产业,并明确了部分重点经济林树种的布局。

突出发展重点。国家林草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将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列为林草工作的国之大者、经济林的重点领域。2022年12月,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国完成油茶新增种植2325万亩、改造低产林2000万亩,到2025年,全国油茶种植面积达到9000万亩以上、茶油产能达到200万吨。同时,国家林草局要求统筹抓好核桃、油橄榄、仁用杏、榛子等木本油料,到2025年全国木本食用油产能达到250万吨。

保障发展用地。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6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保障油茶生产用地的通知》;2022年7月,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油茶生产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家林草局党组整合了2100万亩低产低效茶园、低产人工商品林地等非耕地国土资源,支持扩大油茶种植空间。

加大资金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支持新造木本粮油经济林等工程建设,“双重”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油茶等木本油料新增种植和低产林改造任务予以优先支持。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明确支持油茶、核桃、油橄榄、仁用杏等木本油料营造,从加大营造力度和打造示范高地两方面发力,支持油茶“扩面”“提产”。

拓展支持方式。近年来,围绕经济林现代化的目标,国家林草局加强与农业农村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金融机构和电商平台的联系合作,持续强化经济林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深化经济林统计调查、建立全国经济林咨询专家库、发布经济林产业发展指南、遴选全国经济林重点产区、认定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林特产品馆、举办经济林丰收节庆活动、组织采摘果园一张图行动、实施油茶采收机械揭榜挂帅项目、创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全方位统筹和布局推进经济林全产业链协调发展,不断激发要素活力,夯实发展基础,加强基地建设,促进产销对接,强化科技支撑,提升产业素质。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瞧,北京地铁有了“新乘客”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财经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财经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及/或标有“人民财经网(www.peoplecen.com)”“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