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人民财经网

首页 > 地方 > 正文

山东德州市齐河县——

用上“田管家” 增产又增收

本报记者 侯琳良 王 者  2024-09-24 17:32:04  人民日报

开栏的话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只有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才能把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主动权。

在第七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农民和工作在“三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切实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

今年,我们克服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等不利影响,实现夏粮增产、早稻稳产,全年粮食有望再获丰收,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金秋时节,本报记者行走白山黑水,踏访中原腹地,深入13个粮食主产区的13个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循着丰收的气息,看良田万顷,一路探寻新时代大国粮仓根基稳固的万千气象、宝贵经验。即日起,本报开设“产粮大县探丰年”专栏,生动展示新时代新征程我国粮食安全不断向更高层次跃升的稳健步伐,鲜活呈现中国人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的十足底气。

 

掰下一穗玉米,籽粒饱满,色泽金黄。

站在自家田头,山东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老张村村民李振双喜上眉梢:“看这长势,又是个丰收年!”

常年在外跑运输,李振双难得回村。家里的20多亩地,他极少操心。

“有‘田管家’打理,收成有保障,年底还分红。”李振双道出秘诀。

“田管家”是谁?

“耕、种、防、管、收全程一站式托管,农户啥都不用管。”一人多高的玉米丛里,突然钻出个人来。彭志飞,山东鲁田尚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农技员,他就是李振双口中的一名“田管家”。这几天,他正忙着推算玉米最佳收获期,以便提前调度机收车辆。

近一年没见,李振双一眼就认出了彭志飞,热情地打起了招呼。

“我俩第一次碰面时,可没这么和气。”说起这事,李振双忍不住笑。

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才能把小农户服务好、带动好。

2023年,老张村村“两委”决定引进专业农业服务企业,为中小散农户提供全流程土地托管服务。彭志飞受邀为村民答疑解惑。

“你就说土地托管出去,收益还能落自个儿手里不?”李振双性子急,没等彭志飞介绍完,就站起来大声发问。

“收益是有保障的。”彭志飞不紧不慢答道。

“种不好咋办?”李振双追问。

“每亩地保底收益1200元,风险由我们企业来担。”

一连串问题抛出,彭志飞有问必答,终于让李振双放下心来。没多久,李振双就签了托管协议。最终,老张村有300亩土地交由山东鲁田尚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托管。

托管“托”出农业高效益。“就拿种子来说,今年公司统一种植多抗、稳产、密植的玉米新品种,种植密度由原来的每亩4500株提升到6000株,亩产提升近18%。”彭志飞如数家珍,“防虫撒药用的是无人机,撒得均匀不说,效率高出好几倍。”为确保土地托管质量,老张村专门成立了监督小组,选派农户代表参与选种、耕地等过程。彭志飞定期整理成本明细,及时公示。

“一户多块地”聚成“一村一块田”,粗放经营走向精细管理,土地活起来,农民富起来。今年夏收,老张村集中托管的300亩土地喜获丰收,每亩收益达1534元,给农户的总分红金额超过4万元。

在齐河县,土地托管渐成趋势。齐河县粮食年产量常年在22亿斤以上,连续7年获评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齐河县大力推广集约化、专业化种植模式,培育农业服务企业,目前全县共有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586家,集约化、专业化种植粮食面积逾220万亩,农业生产综合托管率超过91%。

“保底收入加分红2万多元,再算上跑运输的收入,全年至少能挣13万元。”粗略一算账,李振双底气更足,“种地省了心,咱也不能闲着,得继续加把劲,让日子过得更好!”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新疆铁路疆煤外运量同比增长51%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财经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财经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及/或标有“人民财经网(www.peoplecen.com)”“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