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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去年底增长近18%
2024-12-30 17:23:16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林丽鹂)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据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统计,截至11月底,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总量达到457.41万家,与2023年底相比增长17.99%。
从产业分类来看,截至11月底,我国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数量达216.69万家、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数量达196.25万家、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数量为23.63万家、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数量为20.82万家,与2023年底相比分别增长17.60%、19.64%、16.70%和8.92%。
从区域分布来看,截至11月底,广东、浙江、山东三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数量位于全国前三,分别为75.35万家、44.04万家和40.03万家,占全国总量比重分别为16.47%、9.62%和8.75%,与2023年底相比分别增长16.68%、21.31%和14.69%。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依据《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范围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和数字要素驱动业等4个大类。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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