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人民财经网

首页 > 政策 > 正文

三部门发文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

  2024-05-09 16:30:05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5月8日电  (记者王政、刘温馨)记者8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三部门印发《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其中规范条件从企业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与管理、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等七方面提出要求。

规范条件提出,在产品质量与管理方面,鼓励企业或所属集团加大研发投入,针对消费者升级需求,发展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推广应用等;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企业应建有完善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加强经销商管理,提供规范使用和维护保养知识,提醒消费者安全使用锂离子蓄电池等蓄电池产品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充换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制定规范条件及管理办法。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财经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财经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及/或标有“人民财经网(www.peoplecen.com)”“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