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人民财经网

首页 > 政策 > 正文

粤港澳三地共同开发“湾区认证”项目32项

  2024-06-25 11:03:42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林丽鹂)记者6月24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湾区认证”推动三地质量认证规则衔接取得新成效,并入选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二批)。

截至目前,粤港澳三地共同开发“湾区认证”项目32项,发放“湾区认证”证书17张,覆盖工业消费品、农食产品和服务业等领域。“湾区认证”产品已进入多家连锁商超和餐饮店,实现粤港澳同步上市。

“湾区认证”是在市场监管总局和粤港澳三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三地认证机构等经营主体在工业消费品、农食产品和服务业等领域,基于粤港澳大湾区共通执行标准,以粤港澳认证联盟形式开展的高端品质认证活动。“湾区认证”坚持粤港澳共商、共享、共治,有力推动了内地和港澳地区检测认证规则对接和融合发展。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权威发布: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财经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财经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财经网”及/或标有“人民财经网(www.peoplecen.com)”“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财经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