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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2025-04-15 11:22:43 人民日报
本报武汉4月14日电 (记者吴君)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关于支持“个转企”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全面推行“个转企”一件事,支持、便利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意见旨在利用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培育成果,通过优化审批服务、强化政策供给,引导有意愿的个体工商户便利化转型为企业,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此前,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的原先注销、后新设的“个转企”方式存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行政许可等无法延续,导致相关部门不认可、“老字号”品牌保留难等问题,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自2024年11月起在20个县(市、区)开展“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试点。试点开展以来,全省已办理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登记700多户。
意见提到,在原有“注销—新设”两步走的基础上,实行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登记为企业“一次办成”,即个体工商户可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次办理即可直接转型为企业。个体工商户选择直接变更登记为企业的,可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成立日期,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字号。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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