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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贺觉渊 2025-04-02 14:18:38 证券时报
为稳步推进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并于4月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拟将前期试点较为成熟的高版本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并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资金池政策框架,对相关跨境资金流动实施宏观审慎管理。
为便利跨国公司集团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前期人民银行、外汇局分别出台人民币、外汇跨境资金池业务相关政策。2021年以来,两部门积极探索资金池政策合并方案,推动高、低两个版本的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其中,高版本资金池主要服务于大型跨国公司,特点是门槛较高、资金划转额度高、便利度高。目前,高版本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已扩围至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等省市全辖区。
本次《通知》拟将前期试点较为成熟的高版本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针对目前资金池版本较多、本外币分头管理问题,《通知》将本外币资金池业务纳入统一政策框架,进一步便利其资金划转和使用,同时鼓励以本币开展资金池业务。在操作上,由各地外汇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统一接受企业备案、变更申请等,减少企业“脚底成本”。
在跨境资金流动管理上,《通知》基于资金池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分别设置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管理公式,对资金池相关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必要时可通过调节有关参数实现跨境资金流动逆周期管理。
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知》明确各地人民银行分行、外汇局分局将加强统计监测,强化风险评估,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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