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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2025-04-10 14:46:00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4月9日电  (记者曲哲涵)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继续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推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向提振消费方面发力,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两部门将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在城市层面探索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立资金、用地、金融等各类要素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

通知明确,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

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向,一是城市更新重点样板项目,包括城市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经济集约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治理、综合杆箱、危旧桥梁、机械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历史文化街区、老旧小区、口袋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等既有片区更新改造等。二是城市更新机制建设,包括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资金安排和筹措机制、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

通知强调,各城市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突出本次城市更新的重点内容,聚焦城市老城区,集中打造城市更新的样板项目,形成样板片区。同时,应与现有支持政策做好统筹衔接,具体项目上不得重复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其他渠道中央资金,防止交叉重复。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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